4月18日,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應對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維權服務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規則,4月份提取支付時間預計為4月28日,請申請職工關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提取余額(賬戶可提取余額=賬戶余額-0.01元),若賬戶可提取余額不足,將導致4月份提取支付失敗。為避免提取支付失敗,職工可根據本人辦理業務類型,在4月27日前自行在線變更調低月提取金額。
通知稱,為盡可能減少疫情對租賃提取職工的影響,對4月份因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租賃提取支付失敗的職工,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在5月底對上述職工增加安排一次租賃提取支付(職工申請終止業務的除外)。
關于應對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維權服務措施的通知
1.按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規則,4月份提取支付時間預計為4月28日,請申請職工關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提取余額(賬戶可提取余額=賬戶余額-0.01元),若賬戶可提取余額不足,將導致4月份提取支付失敗。為避免提取支付失敗,職工可根據本人辦理業務類型,在4月27日前自行在線變更調低月提取金額:
(1)屬于職工租賃市場租賃住房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頻次為按季度提取,賬戶可提取余額應當大于月提取金額*3,在線變更月提取金額渠道為“上海公積金”APP、“隨申辦”APP或小程序;
(2)屬于職工租賃市場租賃住房不辦理網簽備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頻次為按季度提取,賬戶可提取余額應當大于月提取金額*3,在線變更月提取金額渠道為上海公積金網(www.shgjj.com)、“上海公積金”APP、“隨申辦”APP或小程序;
(3)屬于職工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頻次為按月提取,賬戶可提取余額應當大于月提取金額,在線變更月提取金額渠道為上海公積金網(www.shgjj.com)、“上海公積金”APP、“隨申辦”APP或小程序。
為盡可能減少疫情對租賃提取職工的影響,對4月份因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租賃提取支付失敗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將在5月底對上述職工增加安排一次租賃提取支付(職工申請終止業務的除外)。
2.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住房公積金維權投訴、舉報案件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受理審查、前期核查、調查取證、文書送達等程序的,可相應順延或中止,疫情影響時間不計入規定時限。疫情影響消除后,市公積金中心將依法及時處理,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8日





